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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。

好吧,我做了一件自以為很勇敢但實際上可能很愚蠢的事。<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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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。

好吧,我做了一件自以為很勇敢但實際上可能很愚蠢的事。

我跟這家出版社合作了四本書,由於是我很喜歡、很想長期合作的出版社,因此對編輯的發譯來者不拒,那種「交稿付一半出版後再付一半稿費」的合約我也毫無異議的簽了。如果出版時程不拖,交稿後立刻著手編輯出版的話,其實這種合約也不是真的糟到無法接受,頂多是跟大出版社合作付出的代價。

只不過,第三、四本書還沒交稿編輯就離職了,書的處理轉手交給他人。第三本書交稿後我依然收到一半的稿費,另一半則遙遙無期,因為不是重點書,根本沒人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出版。後來剛好碰到搬家,我以搬家需要用錢的理由請主編提前撥款,對方也很爽快的同意,我才得以在最遲一年得付款的期限前拿到剩餘的款項。

第四本書的譯稿交給另一個不認識的編輯。這是一本我很喜歡但超難翻的書,遲交編輯也很諒解的接受,交稿後一樣迅速申請了一半的稿費。只是接下來的程序依然不明。這是一本很特別的書,光是如何行銷就得想破腦袋,外方還要求審稿,編輯數次對於沒有明確的出版時程表達歉意,並表示一年到期會趕快幫我請款。

其實我更在意的是還有沒有機會跟這家出版社合作。熟識的編輯走了,新的編輯一定會從認識的譯者先發譯。就在我默默放棄之時,編輯問我是否有意願試譯一本很複雜又很精彩的圖文書。三年前,不,一年前我絕不會放棄這個機會,就連現在我都很不想放棄這個機會。但想到此書工程之浩大,經歷了艱辛的翻譯過程後只能拿到一半的稿費,還得苦苦守候多時,甚至一年後才能拿到另一半,這等待的過程得想盡辦法籌錢,精算帳戶裡的現金,如何善用信用卡帳單分期,繳交完全沒必要的利息給銀行,我暗自決定交了試譯稿後要勇敢的向編輯提出調整合約的付款方式。

就在這時,我突然接到編輯來電(我已經數年沒有接到編輯來電了),第四本書的款項已經幫我申請,原本以為一年到期日便可撥款,但財務部似乎認為是一年到期才請款,因此得多等兩個月,也就是在我交稿十四個月之後才能拿到尾款。

我真的很想動氣,但已經沒力了。編輯表達歉意,認為她遲遲沒有出版也有責任,但我知道出版時程並非她可完全掌握,而付款方式是出版社所制訂,跟她沒有關係。我忍住下面的一大串話沒有說:「這個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可以買了之後等十四個月才付費的………就算是出版社的金流問題,為什麼只有譯者個人得忍受這種待遇,出版社員工、印刷廠員工和通路員工的薪水都不受影響,只有譯者得等一年才能拿到應得的費用?」

我沒有說,而是提到試譯中的稿件,表示已經決定不再簽這種合約。我含蓄的表示是自己不擅理財,如果出版社堅持只能簽這種合約,我只能忍痛放棄。

幾天後,我收到編輯的來信,委婉的表示會找別人試譯。

真的很痛,但我沒有挽回,沒有改變心意,沒有回覆「我真的很想翻這本書那合約的問題就算了吧」,而是表達惋惜之意並祝好運。

我並不是死要錢(明明就是我的錢),死要錢我就不會做這種以字數計的手工勞動業了。我覺得我想要的是一點尊嚴,我沒有要求預付稿費(別作夢了根本不會有這麼大牌的一日),也沒有要求調整稿費(也太卑微),只要求銀貨兩訖。我是聲譽良好的譯者,總是協助後續處理出版事宜,不會交了爛稿後搞失蹤,不會造成編輯及出版社的困擾,出版社完全沒有理由壓住另一半的稿費不付。

另一個放棄的原因是,我意識到只要我繼續簽這種合約,就是在當這種制度的幫兇。這麼大的出版社,原來是這樣在對待收入微薄的譯者,我很想寫信問發行人,為什麼你在搭機來去世界各地的時候,我得等十四個月才能拿到不到五萬塊的稿費。

八卦大師 Jerry Springer 總是說:「You are treated the way you allow yourself to be treated. 」

於是我決定拒絕這種待遇,更重要的是,我決定學習相信自己:會有別的書,會有別家出版社,會有合理、尊重譯者的合約。我寧願空出這些時間等待合理的合約,也不要用委屈求全的合約塞滿自己的時間。我是有十年資歷的小說譯者,我要尊重自己的專業。

天啊那個剛買的洗衣機還是先退回去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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